这个很简单啊,我们可以先用理想的计算方式,如下:
8月15日晚间,股价大跌的晶科能源抛出了一纸3-6亿元的股票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需要指出的是,就在8月14日晚间,公司还曾披露了97亿元的再融资方案,在资产减值及巨额再融资的影响下,公司股票在8月15日大跌199%。尽管在8月14日-8月15日面向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但公司股票在8月16日、8月17日、8月18日上午等仍表现得较为低迷。作为一家市值千亿级的上市公司,公司股价出现如此大的波动,自然引得市场广泛关注。
按常理来说,启动再融资意味着公司缺钱,需要募资来改善负债结构。晶科能源的公告显示,公司募集而来的资金将会有25亿元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而回购则意味着公司不缺钱,可以掏出真金白银来回购股票。晶科能源在公告中披露称,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2455亿元,流动资产8012亿元,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一边喊着缺钱要再融资,一边说不缺钱可以实施回购,那么晶科能源到底缺不缺钱呢?虽说回购金额远低于再融资规模的资金体量,但既然有钱拿得出来回购,为何不选择主动调减募资规模。根据晶科能源的披露,募集资金的25亿元将会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那是否可以将本用作回购的资金来偿还银行债务。
记者今日从多家江苏配资平台,银行信贷部人士处了解到,不少短期配资利息,银行1月上旬的信贷投放力度不及上年同期。但得益于上年年末的项目储备,1月中旬开始,信贷需求在平稳增加,预计总体与上年同期相差不大。亚信安全董事总经理 陆光明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对江苏配资平台,趋势科技的知识产权包括产品源代码引擎服务专利许可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依赖。需要指出的是,2022年上市之时,晶科能源就已经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了927亿元,再加上2023年5月份刚刚成功发行的100亿元可转债,晶科能源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晶科能源已成功市场获得接近200亿元的再融资。而就在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还出现了146亿元的资产减值。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近两年的分红刚超过10亿元,还不及2023上半年资产减值的金额。
晶科能源此前已经成功募集到了如此大的资金体量,当前账上仍躺着超200亿元的现金。想要快速扩张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能否从经营的稳健性出发,多考虑下整体市场的融资承受能力。除此之外,在太阳能光伏领域政策快速变化的背景下,已经出现了部分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一变再变的案例。回过头来看,一些募投项目已成为圈钱的幌子。考虑到晶科能源存在着再融资与回购并行的情况,其募资必要性仍值得怀疑。
从合规的角度考虑,在前脚披露定增后又立马实施回购计划,晶科能源以回购来护航定增的意昭然若揭,让人不由得问上一句“是真回购还是假回购”。虽说上市公司不存在短线交易的嫌疑,但若最后形成较大的价差,相当于上市公司做了一把T,这又是否存在着与股民争利的情形。个人认为,如若真的想要实施再融资,就应当以真实可靠的发展前景来吸引外部投资者,让市场决定再融资的定价与规模,而不应当以一些取巧的手段来护航定增。
资本市场固然应当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渠道,但企业在融资之时,也应当多考虑到合理性、合规性。作为上市公司而言,不应当为了融资而费尽心机,而应当为了发展殚精竭虑。从晶科能源的案例来看,也许公司是真的需要外部资金来支持,但也要考虑到市场的观感。
文|吴治邦
8月15日晚间,股价大跌的晶科能源抛出了一纸3-6亿元的股票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需要指出的是,就在8月14日晚间,公司还曾披露了97亿元的再融资方案,在资产减值及巨额再融资的影响下,公司股票在8月15日大跌199%。尽管在8月14日-8月15日面向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但公司股票在8月16日、8月17日、8月18日上午等仍表现得较为低迷。作为一家市值千亿级的上市公司,公司股价出现如此大的波动,自然引得市场广泛关注。
按常理来说,启动再融资意味着公司缺钱,需要募资来改善负债结构。晶科能源的公告显示,公司募集而来的资金将会有25亿元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而回购则意味着公司不缺钱,可以掏出真金白银来回购股票。晶科能源在公告中披露称,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2455亿元,流动资产8012亿元,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据本平台了解,“东数西算”中的‘数’,指的是数据,‘算’指的是算力,即对数据的处理能力。目前,我国江苏配资平台,数据中心大多分布在东部地区,由于土地、能源等资源日趋紧张,在东部大规模发展港股配资利息,数据中心难以为继。而我国西部地区资源充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丰富,具备发展港股配资利息,数据中心、承接东部算力需求的潜力。为此,要充分发挥我国体制机制优势,从全国角度一体化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一边喊着缺钱要再融资,一边说不缺钱可以实施回购,那么晶科能源到底缺不缺钱呢?虽说回购金额远低于再融资规模的资金体量,但既然有钱拿得出来回购,为何不选择主动调减募资规模。根据晶科能源的披露,募集资金的25亿元将会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那是否可以将本用作回购的资金来偿还银行债务。
需要指出的是,2022年上市之时,晶科能源就已经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了927亿元,再加上2023年5月份刚刚成功发行的100亿元可转债,晶科能源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晶科能源已成功市场获得接近200亿元的再融资。而就在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还出现了146亿元的资产减值。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近两年的分红刚超过10亿元,还不及2023上半年资产减值的金额。
晶科能源此前已经成功募集到了如此大的资金体量,当前账上仍躺着超200亿元的现金。想要快速扩张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能否从经营的稳健性出发,多考虑下整体市场的融资承受能力。除此之外,在太阳能光伏领域政策快速变化的背景下,已经出现了部分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一变再变的案例。回过头来看,一些募投项目已成为圈钱的幌子。考虑到晶科能源存在着再融资与回购并行的情况,其募资必要性仍值得怀疑。
从合规的角度考虑,在前脚披露定增后又立马实施回购计划,晶科能源以回购来护航定增的意昭然若揭,让人不由得问上一句“是真回购还是假回购”。虽说上市公司不存在短线交易的嫌疑,但若最后形成较大的价差,相当于上市公司做了一把T,这又是否存在着与股民争利的情形。个人认为,如若真的想要实施再融资,就应当以真实可靠的发展前景来吸引外部投资者,让市场决定再融资的定价与规模,而不应当以一些取巧的手段来护航定增。
资本市场固然应当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渠道,但企业在融资之时,也应当多考虑到合理性、合规性。作为上市公司而言,不应当为了融资而费尽心机,而应当为了发展殚精竭虑。从晶科能源的案例来看,也许公司是真的需要外部资金来支持,但也要考虑到市场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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